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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7浏览次数: 1603

 

关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现将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切实抓好整改,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营造廉洁、节俭过节的浓厚氛围。

二、严明纪律规矩,抓好责任落实

2018年元旦、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是强化作风建设的第一个重要节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师的管理和监督,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肃执纪问责

在“双节”期间,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也将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加强“双节”期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严查快办,严格追责。

 

举报监督邮箱:tzxyjwjc@sina.com

举报监督电话: 8076969986669505

 

泰州学院纪委办

201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