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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 2373

各二级党组织

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为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复燃,现就“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规矩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加强廉洁政策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倡导勤俭、节约、廉洁、文明过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二、严明纪律要求,确保令行禁止

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盯紧盯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的“四风”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精神,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款买送月饼、各种卡券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三、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执纪问责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要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话提醒,督促纠正。学校纪委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畅通举报渠道,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邮箱:tzxyjwjc@sina.com

举报监督电话: 8666950580769007

                               泰州学院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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