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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浏览次数: 6642

二级党组织

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本法所称公职人员,包括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将高等院校从事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工作中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全部纳入规范范围。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对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请各二级党组织充分认识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集中学习或个人自学,准确把握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新精神新要求,并以政务处分法的施行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党员领导干部及行使公权力教职工的纪律要求,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泰州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0年7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