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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 1039

各二级党组织: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近期泰州市纪委印发《关于四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21〕6号)和《关于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21〕7号),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见附件),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严明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强化自我约束,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使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其他活动安排;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聚焦关键环节和易发多发问题,强化职能监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严肃查处节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行为,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形成强有力震慑,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努力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邮箱:tzxyjwjc@tzu.edu.cn

监督电话:86669505、80769007

 

附件:

1.中共泰州市纪委 泰州市监委关于四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21〕6号)

2.中共泰州市纪委 泰州市监委关于四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泰纪通〔2021〕7号)

泰州学院纪委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