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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荣获“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21-12-10浏览次数: 941

日前,省纪委监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表彰70个“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获此殊荣。据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每五年评选一次,全省高校共有3家入选,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是唯一一所被表彰的市属本科高校。

五年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纪委监委学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纪律教育为抓手,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深入开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严肃执纪执法问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全力协助校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机关职能,有力推进学校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连续两年在泰州市纪委监委系统年度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

今后,纪委(监察专员办)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净化校园政治生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学校“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纪委办)